民進黨:追求穩健、實質的原住民族自治 – 媒事 看新聞

民進黨:追求穩健、實質的原住民族自治

民進黨:追求穩健、實質的原住民族自治

針對媒體轉載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在臉書上發表的「禮失求諸野,台灣社會應向原住民部落學習」一文,內文批評今年六月民進黨立院黨團阻擋「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草案」與「原住民族自治推動條例草案」立法,日前蔡英文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政見實在是「很健忘」或「以為原住民族健忘」云云,民進黨原住民族事務部主任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今(11)日表示,高金素梅委員顯然是混淆視聽的不實指控。他質疑高金素梅委員過去曾大力抨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是「滅族法案」,此後也長年杯葛「國土復育條例」及「國土計畫法」的審查至今。阻擋真正有遠見、能實際幫助族人的法案,真的是原住民立法委員該有的表現嗎?

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立法院上個會期審議行政院會通過的「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由於草案內容存在諸多疏漏,除了引發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等團體抗議是缺乏權限的「鳥籠自治」外,5月13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公聽會時,與會學者或民間團體代表亦提出不少質疑。6月1日,草案在黨團協商後更名為「原住民族自治推動條例」,第4條將部落由「私法人」修正為「公法人」,另有8處措詞上的調整與修正。

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指出,整體而言,協商後的「原住民族自治推動條例」草案仍然沒有明確的行政區劃空間、沒有充分的土地權利、更有沒有如統籌分配款般穩固的財源,加上草案將「原住民族自治政府」設置在行政院底下,根本是連地方自治也不如的原民會派出機關,嚴重背離「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的自治權內涵。正是基於這些原因,民進黨不能放任國民黨與高金素梅委員以未能充分保障原住民族自治權的自治法案綑綁住族人的未來,於是拒絕在協商版本上簽字。

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蔡英文主席於8月1日原住民族日當天公布的原住民族政策主張中,清楚強調原住民族自治應有三項重要元素:第一,必須享有明確的空間範圍、土地權利,以及穩固財源;第二,自治政府的架構,要與原住民族對等、充分協商後才產生;第三,賦予各民族自治團體及部落「公法人」的地位。對照國民黨與高金素梅委員除了部落公法人地位外其他要素都不具備的「鳥籠自治」方案,究竟哪一個政黨與個人才是真心與族人一同追求「真實自治」,相信原住民族人已了然於心。

至於「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草案的協商狀況,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則說明,民進黨完全支持族人爭取土地權利保障的訴求,不過草案目前沒有穩固的財源基礎,條文上要採用「賠償」或「補償」也仍然存在爭議。具體來說,本條例草案至少歷經七次協商。前五次協商,針對經費來源,各部會均無共識:如原提案為由農委會主管之造林基金支應;之後農委會所提建議修正為由總預算實施,不足由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支應,基金如有不足時,應由國庫撥補。在第六次協商會議時,簡東明委員所提修正動議,逕將第十二條條文內容改為:「本條例所定各項回饋事宜經費,由中央政府統一籌措之。」另外,協商會後的2015年6月農委會副主委回復委員詢問時,表示擬動支經濟部水資源作業基金,但經濟部未答應。顯見行政部門對於財源尚未解決,又如何落實保障原住民保留地之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民進黨打算繼續協商、審慎把關,而非胡亂製造錢坑法案或開出空頭支票,這樣才是能真正回應族人期待的負責任做法。

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更質疑,若要讓原住民族的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具有健全財源,最實際的做法是通過民進黨執政期間提出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當中早已規劃基金,能夠用來補償族人因土地必須復育、無法利用所導致的損失。遺憾的是,高金素梅委員當時大力抨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是「滅族法案」,此後也長年杯葛「國土復育條例」及「國土計畫法」的審查至今。阻擋真正有遠見、能實際幫助族人的法案,真的是原住民立法委員該有的表現嗎?

民進黨強調,無論是原住民保留地的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還是原住民族自治法案,民進黨都將秉持著「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等國際人權標準,用最務實、最審慎的方式與族人對等溝通,然後一起實踐具體可行的政策,讓台灣的原住民族能夠真正成為「自己做決定」的主體,而非部分政黨選舉操作或是特定政客牟取個人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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