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正鈐涉嫌賄選具時效性 呼籲檢方立即偵辦 – 媒事 看新聞

鄭正鈐涉嫌賄選具時效性 呼籲檢方立即偵辦

鄭正鈐涉嫌賄選具時效性 呼籲檢方立即偵辦

記者黃誌寬/新竹報導

民進黨新竹市議會黨團總召鄭正宗議員25日由曾勁元律師、吳濟行律師陪同,並率全體黨團議員再度告發鄭正鈐利用職務之便,違法動員社大的職員打電話拜票,涉嫌背信;拜票時甚至指示會協助處理黨員黨費,涉及賄選重大,由於選舉期間,賄選案件具時效性,要求新竹地檢署應盡速偵辦,地檢隨即召開偵查庭進行案情了解,鄭正宗議員並呼籲鄭正鈐說清楚,若確實有此事,即不適任再參選立委。

繼12/9、12/11連續在市議會質詢有關鄭正鈐涉嫌在擔任新竹市青草湖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理事長期間,藉用青草湖社大、風城社大和香山社大之名,詐騙新竹市政府4千多萬元之補助款乙案,要求市政府重啟調查後,鄭正宗議員再度告發鄭正鈐還涉嫌在2009年國民黨新竹市長初選和新竹市議員選舉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社大成立「電話催票中心」,違法動員旗下3間社大的職員打電話拜票,公器私用,把社區大學員工做為私人選舉動員的工具,涉嫌違反刑法第342條背信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還以教戰手冊,教導社大員工如何技巧性詢問告知會幫黨員「處理」未繳黨費,更明顯涉嫌違法選罷法第101條黨內初選賄選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鄭正宗並出示新竹青草湖社大員工協助鄭正鈐電話拜票的照片,表示鄭正鈐2009年至2011年間擔任青草湖社大理事長,並在2009年參加新竹市長黨內初選,利用理事長職權要求員工幫他電話拜票證據無疑。

鄭正宗議員也出示電話拜票「教戰守則」SOP指示,上面指出拜票過程中要求社大員工表明,「若尚未於期限內繳交黨費,我們會協助處理黨費」。鄭正宗指出,電話拜票暗示可以代繳黨費已明顯違反《選罷法》,籲鄭正鈐說清楚,若確實有此事,即不適任參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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