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分局公布106年第一季易肇事原因 – 媒事 看新聞

虎尾分局公布106年第一季易肇事原因

虎尾分局公布106年第一季易肇事原因

(記者張達雄/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統計106年第一季發生A1交通事故計7件7人,較105年同期件4人,增加3件3人;另A2類537件、A3類435件,較105年同期總件數增加174件,經分析主原因,以106年臺灣燈會在虎尾,與新機械動力車輛領牌數增長幅度提升,致車流量與事故均微幅增加,其肇事原因、路段如下:

106年年度3大易肇事原因如下:

未依規定讓車:175件。

未注意車前狀:126件。

左、右(迴)轉彎未依規定:98件。

本轄3大易肇事路段如下:

虎尾鎮林森路一、二路段:21件。

縣道145線路段:18件。

縣道158線路段:17件。

至於易肇事車種以自小客車493件最多、機車304件次之,而發生時段以16-18時153件最多、10-12時為133件次之;其發生年齡以18-24歲294人(25.6%)為比例最高、30-39歲為189人(17.9%)次之。另分析A1類事故發生原因:自撞2件、老年人有2件、酒後駕車2件,顯現本轄交通事故主要因素肇事高危險群為「自撞、老人、酒駕、機車」四多之肇事特性。

虎尾分局對交通宣導、執法強度及工程等防制作為未曾間斷,全般交通違規取締件數較同期增加21件,提報本轄重要道路未劃分幹支道路口供道路主管機關改善計75處,並針對轄內易肇事、違規地點裝設24處爆閃燈(含固定式19處及移動式5處),因應A1事故發生增列10處轄區易肇事路段(口)地點,以有效達到防制目的,減少交通事故之發生。另深入積極協調國高中、小學等利用集會機會加強交通安全宣導,扎實交通安全觀念,發揮交通小尖兵功效。由於年節即將到來,為提醒民眾注意行車安全,所以公布轄內易肇事原因、路段、時段、車種及年齡,希望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共同降低傷亡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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