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霧峰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林文傑日前因前往樹仁路調查一起車禍案件時,途中發現吳姓男子(62年次)騎乘機車戴著侯姓女友(69年次)在霧峰區樹仁路上行駛,林員眼尖的發現騎士的安全帽帶沒繫上,因而將騎士攔下盤查。
吳姓男子未帶身分證件,而且對身分支支唔唔交待不清,警方要將吳男帶回隊上查證身分,吳男才背出身分證字號,經查詢警用電腦發現吳男是詐欺通緝犯,這時侯女慌慌張張要騎機車離開現場,面露焦急神情,支援的交通分隊長施博偉上前關心,意外發現她和吳男都被通緝,兩人於警方調查時皆聲稱不知道遭地檢署通緝。經查該二名係105年被地檢署以詐欺通緝發布,已經過了半年左右,沒想到居然是敗在安全帽沒扣好而落網。
警方表示,勤務落實就是最好的犯罪偵防作為,期許員警在勤務中能多加留意可疑人、事、物,確實發揮勤務效能,使不法分子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