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宗義/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所長王志有及同仁日前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行經轄區維新路段時,見一名男子騎乘機車與友人由北向南沿維新路的道路中央線直行,恐致生交通安全之虞,警上前將2名男子攔停、關心勸導之際,該名機車騎士隨即右轉入小巷關閉車燈規避檢查,執勤員警見狀立即快步上前查看,發現係1男子因酒後騎乘機車怕遭到警方取締而規避檢查。
經了解男子當日因為久未謀面的當兵友人邀約、盛情難卻才勉強喝了幾瓶啤酒,因深夜急忙趕回住家休息,沒想到半路上卻因交通違規而遇警攔查,而急忙閃避將車騎入小巷內並關閉車燈企圖規避警方檢查,仍遭眼尖的執勤員警發現異樣,即刻快步上前盤檢,果然發現男子一身的酒味,經員警當場施以酒精呼氣檢測,測得酒測值達0.51MG/L,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當警方告知男子已觸犯公共危險罪要隨案移送時,男子深感後悔但為時已晚,警方調查後案依公共危險罪移請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不時有發生,為顧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警方仍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另外也呼籲嘉義市民若有應酬飲宴應養成「酒前不開車」及「酒後指定駕駛」等習慣,且讓我們共創一個「治安放心、交通順心及服務貼心」的嘉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