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警員袁國綱於106年7月17日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孫姓男子報案,稱有一名男子在店內欲打開上鎖的冰箱行竊,警方立即趕赴現場,並予了解後將張姓男子依現行犯逮捕,並依竊盜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孫姓男子於文化公園邊經營小吃店,每天早上5點會到店裡準備食材,當工作告一段落時會在店前的文化公園內運動,孫男向警方表示,清早在公園內運動時,發現一名男子走到店內,由於小吃店清早尚未營業,孫先生便跑回店內查看,發現張嫌正欲打開上鎖的冰箱便立即上前喝止,張嫌在遭喝止後,立即向孫先生求饒,表示他因為肚子很餓才會想打開冰箱找東西吃,於是孫先生心軟決定原諒對方,還趁對方離去前向他表示不要再來偷東西,沒想到孫先生7點外出返回店裡時,竟發現張嫌再度返回行竊,雖然張嫌是為了填飽肚子,但竊盜就是違法,孫男決定報警不再原諒張嫌,警方到場了解後將張嫌依現行犯逮捕,並依竊盜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所長高世賢表示,轄內許多小吃店大多都屬於開放式空間,民眾進出容易,加上外出時經常不關門,故容易吸引宵小行竊,此次竊案所幸孫民剛好返回店內,才能即時發現,同時呼籲民眾對於開放空間的店面要多留意可疑人事,防範有心人事順手牽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