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巡佐江玉銀、警員吳國項及實習生范立揚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大雅路與小雅路口發現一名女子騎乘機車搖晃不穩且臉色潮紅,疑似飲酒後騎乘機車,警方遂立即上前攔停該部機車。
在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女子身上散發濃濃的酒味,遂詢問該名女子有無飲酒,女子自知隱瞞不了,向警方坦承跟朋友聚會時有飲用啤酒,經警方對該名女子施以呼氣測試,酒測值高達0.52MG/L,已超過法定標準,於是將酒駕女子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並帶返派出所偵辦。
該名女子對自己明知酒後駕車是違法行為,仍酒後駕車感到後悔不已,不斷搖頭嘆氣向警方表示,早知道就不抱著僥倖的心態騎車返家了,會把這次的教訓牢記在心中,以後再也不敢酒後駕車,全案警方訊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雖然我國施行酒後駕車行為處罰已多年,警察亦強力取締酒後駕車行為,但目前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將持續並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不應駕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