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杯又違規 酒駕男遭興安警嗅出酒味送辦 – 媒事 看新聞

貪杯又違規 酒駕男遭興安警嗅出酒味送辦

貪杯又違規 酒駕男遭興安警嗅出酒味送辦


〔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楊大慶及實習生蔡宗勳於日前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時,於軍輝路上發現對向朝警方行駛而來一對雙載男子皆未戴安全帽,隨即遭楊員鳴笛攔查。

經攔停後要求兩名男子下車配合檢查,蔡姓實習生在指導員教導下趨前要求男子出示證件時,楊員上前欲查證身分時,沒想到從未飲酒的蔡姓實習生聞到該名林姓男子身上散發出濃濃的酒氣,並向楊員示意該騎士有飲酒跡象,林男在警方的追問下,見事跡敗露無法隱瞞,遂主動向警方坦承於駕駛車輛前,跟朋友在海產店聚餐時小酌了幾杯,自認清醒並貪圖一時方便選擇騎乘機車返家,卻因交通違規被警方攔下。

蔡姓實習生以實習所學輔助楊員對林男施予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酒測值達0.49MG/L,顯然觸犯公共危險罪責,旋即遭警方逮捕帶返派出所偵辦。林男向警方坦承雖有小酌,但無法相信酒精濃度如此高,自認只喝2杯啤酒且意識非常清醒,所以照樣駕車上路,全案警方訊問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由於目前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時有所聞,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會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應該清楚相關法規範之規定,為了確保每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飲酒後勿開車,以免害人害己,生命無價、拒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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