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薛恕禎/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所長周明星、警員江志禮及陳秋全於日前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行經忠孝路段時,發現一位男子騎乘重機車未開大燈行駛在快車道,警方便上前盤查該男子身分。
警方欲上前攔查該男子身分時,發現該男子搖搖晃晃騎乘重機車沿忠孝路北向南行駛至林森路交叉口時,才停車接受警方檢查,警方告知王男半夜騎車未開燈,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危險,突然間警方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警方詢問王男,王男一臉信誓旦旦向警方表示「我沒有喝酒!」。
經警方多次詢問後,王男才坦承有喝些啤酒,警方立即對王男進行酒精濃度測試,酒測濃度值為0.26mg/l,遂將王嫌依公共危險罪帶返派出所偵辦,王嫌表示因為晚上與朋友小酌一番,飲酒結束後原本要去按摩店按摩休息再返家,孰不知因交通違規遭警查獲,王嫌不停嘆氣說著:「按摩未成,反倒進了派出所!」,經過這次後會牢記心中,全案警方詢問後將王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由於目前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時有所聞,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會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應該清楚相關法規範之規定,為了確保每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飲酒後還是千萬不要碰車,以免害人害己,而觸犯酒後駕車之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