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巡佐劉弘達及警員江冠穎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於深夜3時20分許在宣信街與南興路口發現彭男酒後於路邊喧譁,警方先勸導彭男返家休息;又於3時50分許在吳鳳南路再一次發現彭男手持圓鍬在路上行走,警方察覺有異便上前盤查。
經了解彭男於當日深夜3時20分在宣信街與南興路口講電話,因當時夜深人靜,故上前勸導彭男應注意講電話音量勿打擾附近住戶休息,警方復於當日深夜3時50分許再次發現彭男於路上行走且手持圓鍬1支,警方直覺有異,擔心彭男自傷或傷人,便立即上前盤查。
當警方在詢問彭男時,彭男一開始說詞反反覆覆,表示準備要去工作等言詞,警方不予採信持續詢問,彭男自知紙包不住火,便向警方坦承因酒後與友人有爭執,一時氣憤下便到某建築工地內竊取圓鍬1支後,打算去找友人談判、毆打友人洩憤,警方隨即將彭男帶返派出所偵辦,全案警方訊問後依竊盜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自認為犯案後可以規避警察的查緝,同時呼籲民眾須多加留意周遭環境,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如發現可疑人、事、物,即刻撥打110,期勉警民合作共同來維護嘉義市良好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