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陳伯霖及江冠穎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轄內南興路與宣信街口時,發現一名男子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警方立即將駕駛人攔停盤查。
經了解,該名盧姓男子年約40歲在臺北從事裝潢業,因時逢過年期間返回嘉義老家與父母一起過年,當日17時許與鄰居一同在家中飲酒作樂、談天說地到19時許才結束,於21時許酒後覺得飢餓,便貪圖一時方便駕駛機車要到附近超商買泡麵吃,行經南興路與宣信街口時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發現攔下盤查。
警方在盤查過程中聞到盧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盧男見東窗事發不斷向警方表示自己家中父母均達高齡70多歲需要自己照顧,加上自己在臺北也曾遭查獲多次酒後駕車的紀錄,希望警方高抬貴手,給一次改過的機會,但警方不為所動,仍然請求支援同仁持酒測器到場協助,盧男見警方嚴正執法的態度也只好乖乖配合,現場經對盧男實施酒精濃度呼氣值為0.27mg/L,顯然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警方訊問後將盧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雖然我國施行酒後駕車行為處罰已多年,警察亦強力取締酒後駕車行為,但目前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將持續並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不應駕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