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年約40幾歲的鄭姓民眾,日前14時許走進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向警方尋求協助,警方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鄭姓民眾在吳鳳南路與大業街口的超商消費後,準備上車要從口袋拿車鑰匙,不甚將口袋裡的戒指,掉落在地上遺失,心急如焚之餘只能向警方求助。
當日興安所警員李冠霖及蔡吉祥擔服巡邏勤務受理民眾報案後,先緩和鄭姓民眾情緒,鄭民說道當日前往該超商買一些零食給兒子吃,並順便幫太太繳納電話費,在出來準備啟動汽車時,從口袋拿出鑰匙,不慎將放在口袋的戒指遺落出來,而當下並未發現,帶返家後才發現戒指不見時,立刻回去現場找,但詢問店家也未發現,只好請求警方協助。
鄭姓民眾表示該玉戒指重點不在價值多少錢,而是平日自己拿來防小人及帶來幸運的戒指,而且那款玉戒剛好符合自己的指圍,一直拜託警方能幫忙尋找回來。
受理警員得知案情後,馬上至該超商確認現場監視器是否能拍攝到鄭姓民眾車輛停放位置,並耐下心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比對下,發現是一位好奇民眾看到紅色包裝,撿拾後覺得無貴重,並隨手向路旁丟棄,受理警員及鄭民隨即返回遭隨意丟棄大業街勞保局附近,經過一番努力後終於成功幫鄭姓民眾找回對他意義重大的玉戒指,慶幸的是在鄭姓民眾檢查後,該玉戒外觀沒有損壞,完璧尋回價值萬餘元的玉戒,該民眾表示真的非常感謝警方,頻頻向警方道謝。
嘉義市政府警察第二分局表示:警察為民服務的熱情,以同理心幫助民眾,彰顯助人最樂精神!警察也會繼續秉持熱情的態度為民服務,即時給予關懷與協助,讓民眾能深切感受到警察的用心與愛心,並讓這個社會更加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