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孫崇文/台中報導)
霧峰分局霧峰派出所警員黃靖琳、簡佑宗及實務訓練人員林潔恩於4月23日巡邏勤務,有一名熱心劉姓民眾載著一位年輕女子至派出所,即上前關心查看,該名女子身上衣物沾滿泥巴,且赤腳站在炙熱的柏油地上,警方立即請劉民及該女子進入所內休息。
劉民向警方表示,該蘇姓女子(83年次)疑因爬山迷路,所以載至派出所請警方幫忙,警方見即一邊安撫其情緒,一邊提供食物及水讓其果腹解渴,將她身上髒汙之處清洗乾淨並將自己衣物及拖鞋提供給該名女子更換,該女子卸下心防之後,表示要找老公,警方依據提供電話找不到人,不斷發現疑問?找老公怎麼會跑到山上?
警方查其年籍資料,經查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4月20日通報之協尋人口,其從醫院出院後,即不知去向無法聯繫。蘇女之父母於接到警方電話後立即從高雄搭乘高鐵北上至霧峰派出所,見到女兒在派出所身體精神狀況良好,終放下懸在心頭的大石,對警方即時的通知及安置處理深表謝意。
蘇母表示其女精神障礙傾向已持續3年多,發作期間為每年4月及氣候變化不定時,日前才就醫住院15日,希望能治癒在臺中就讀大學時的感情創傷,但方從醫院出院後便不知去向;另表示曾接獲臺中市某旅館電話,該旅館人員稱有拾獲蘇女之行動電話,警方聽聞後即與該旅館聯繫,請其協助家屬將物品寄回高雄,讓蘇女及其父母能在完成撤尋程序後直接返家休息。
蘇女父母覺得警方的貼心舉動讓人民保姆的稱號更加名符其實,另外幫忙聯繫將女兒遺失的手機寄送回高雄住居所,讓他們不用再多跑一趟,便民的舉動更讓人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