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三民第二分局覺民派出所,警員吳嘉恩、李仁豪於日前19時30分許,擔服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一名吳姓母親(76年次)希望警方協助管教她小學四年級的陳姓女兒陳(98年次)。
吳女(76年次)走進派出所後,員警上前先行詢問需要如何協助管教其女兒,且表示其女兒在家中物品都會亂丟,教導多次都屢勸不聽,在學校發生的事情也都會對家長說謊,例如騙家長說要繳交費用結果卻是把錢拿去買其他物品。員警聽聞後便扮起黑白臉,開始向陳小妹妹教導要好好聽媽媽的話,而且有想要買的東西應該要向媽媽好好說,不能用騙人的方式去獲取,員警在教導的時候小妹妹聲淚俱下表示知道自己做錯了並會向母親道歉。員警也向母親說道,應該多與女兒溝通才會知道女兒想要什麼、知道現在小孩子流行什麼這樣才會產生共同的話題,建議母親如果小孩子真的很想要一樣物品,其實可以改以家事勞動的方式讓他們知曉要得之前先懂得怎麼栽,讓他們知道說想要任何東西都是要付出的,而且隨著價格的不同要付出的也會跟著改變,進而產生一個價值觀,母親聽完後豁然開朗地表示,心裡已逐漸知道如何改變與小孩子的相處模式,十分感謝員警熱心的幫忙。
三民二分局分局長黃文哲呼籲,現在的小孩因為網際網路接觸的較早,所以很有可能在網路上學到錯誤的知識或方法,家長應該多留意兒女的上網情形及交友情形,如發現有偏差行為應該立即糾正,方可避免誤入歧途,三民第二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