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108年8月8日3時15分許於鳳山區保泰路某一家護膚坊前爆發民眾肢體衝突案件,警方接獲報案後,由五甲派出所所長丁順清等人率巡邏、快打警組前往處置。
經警方了解為被害人賴民因與護膚坊內女服務生有感情糾紛,故至上揭地點與該護膚坊老闆張民發生口角,張民遂連絡友人陳民等5人到場助勢,其中2人動手毆打賴民,導致賴民頭部及手部多處撕裂傷,經警方送高雄國軍總醫院救治已無大礙。現場警方將爆發衝突之張民等5人帶返五甲派出所調查後,全案將依刑法公然聚眾鬥毆及殺人未遂等罪名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警分局強調警方執行公權力不容挑戰,針對是類案件絕對採取嚴謹態度強勢執法;並強調絕對捍衛人民的良好居住環境,以守護市民的安全為第一原則,也請市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