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會召開 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 制定草案公聽會 – 媒事 看新聞

南市議會召開 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 制定草案公聽會

南市議會召開 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 制定草案公聽會

(民時新聞社/陳宥森臺南報導)為解決臺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費用偏高,確保民眾權益,南市議會29日上午於市議會,召開臺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制定草案公聽會,邀請南市產官學民各界代表與會,聽取各方意見。

「臺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制定草案」由郭信良議長、陳怡珍及Ingay Tali穎艾達利議員共同提案,旨在確保市民及企業向本市轄內公用天然氣事業申裝天然氣流程順利、工程費用合理公平,並增加乾淨能源天然氣普及率,南市議會依據109年底第4次定期會決議辦理公聽會。

會議由法規委員會召集人蔡淑惠議員主持,議長郭信良、議員洪玉鳳、陳怡珍、Ingay Tali穎艾達利、許至椿、李啓維等出席,工務局長蘇金安、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臺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郭建志、大台南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詹雅喨,欣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亦派代表與會。

議長郭信良表示:有關天然氣申裝管線,全臺埋設價格不一,臺南市甚至長期以來價格偏高,為抑止這般不平等情形,由地方訂定自治條例,並以中央天然氣事業法母法為依歸,希望透過自治條例訂定標準合理價格,使得業者有所依據,以防價格不一、服務不佳等情事發生,保障民眾權益不受損。

臺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制定草案共13條條文,內容主要包括明訂自治條例主管機關,公用天然氣事業應檢具之資料、相關罰責,以及為用戶規畫各種管線的報價應合乎耐用年限、路線、最經濟材料施工方式等。該草案將於下次大會送會一讀交付委員會審議,公聽會內容經彙整後,屆時將作為審議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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