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警遏止半夜囂張車聚、危險駕車 強力取締不法 – 媒事 看新聞

中興警遏止半夜囂張車聚、危險駕車 強力取締不法

中興警遏止半夜囂張車聚、危險駕車 強力取締不法

【民時新聞/記者張良舜南投報導】

中興警分局29日晚間執行防制危險駕車路檢勤務,除加強攔查通報改裝排氣管汽(機)車輛,嚇阻競速、甩尾等危險駕車行為,亦針對各項重大違規(酒後駕車、闖紅燈、無照駕駛)加強執法。

隨著國內疫情趨緩,已有相當多的車友按耐不住,四、五個月以來關在家裡的沉悶,在網路群組有開始號召車友競速、改裝炫款訊息的跡象,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為維護中興新村地區市民夜間安寧與交通秩序、防制假日車友夜間群聚超速、蛇行、競駛(技)等危險駕車行為,衍生治安、交通及夜間安寧問題,於29日晚間執行防制危險駕車路檢勤務,除加強攔查通報改裝排氣管汽(機)車輛,嚇阻競速、甩尾等危險駕車行為,亦針對各項重大違規(酒後駕車、闖紅燈、無照駕駛)加強執法。

有些車友為取得車聚夥伴認同,常會有改裝排氣管發生噪音行為;更甚者在馬路競速、蛇行等危險駕車行為,針對危害用路人交通安全之不法行為,中興警察分局規劃優勢組合警力執行強力取締作為,絕不容許車友進到轄區內從事危險駕車之行為;另外為防止車友小蜜蜂先場「地勘」,亦積極盤查可疑車輛,並針對轄區易聚集危險駕車路段、時段加強巡邏、規劃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超速交通違規勤務,強化執法力度。根據110年6月1日施行之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有關危險駕駛行為,對於駕駛人違反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法造成噪音之罰則,修正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及增訂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處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另外駕駛人有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車和擋車及競駛(技)等行為,修訂吊扣汽車牌照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之加重處罰,中興警分局將持續規劃相關勤務,並嚴格取締違規車輛,積極維護交通秩序及社會安寧。

中興分局長洪政崴表示,危險駕駛行為除依交通法令處罰外,也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1項規定(意圖滋事,於公共場所任意聚眾,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或刑法第185條規定(損壞或壅塞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者)等不同罪責,呼籲民眾勿參與不當車輛群聚活動,並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切勿競速、蛇行或進行其他危險駕車行為,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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