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所長詹文偉、巡佐李龍昌、警員林楷鈞、黃程陽、姜育德及胡晉嘉等人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及專案勤務時,接獲民眾致電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重機車停放在興美八街與順興三街口遭竊,希望警方協尋。
經了解,該名報案女子當日一早便前往友人住處敘舊聊天,與友人共進午餐後便返回租屋處,孰料天黑後欲出門購買晚餐時,下樓便發現自己的重機車竟然不在租屋處的室內停車格,且租屋處周遭也找尋不到自己的愛車,便急忙向警方報案。
經警方調閱該租屋處監視器發現,女子於當日中午返家時,並未將機車停放於租屋處的室內停車格,從監視器鏡頭查看是從租屋處外以步行的方式走入室內;同時,警方調閱該處周遭監視器發現,該名女子係將自己的愛車停放於租屋處對面的路旁,便以步行的方式返回住處。
警方再持續調閱該監視器發現,女子的重機車疑似遭隔壁施工工人誤認是隔壁租客的機車而牽入隔壁的室內停車格停放,警方立即協助聯繫該戶屋主,經隔壁屋主將大門開啟時,女子的機車就停放在裡面的停車位上;女子當場表示十分感謝警方的積極與效率,且對於自己記錯停車位又沒有將機車龍頭上鎖導致遭人誤牽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