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良舜/埔里報導】43歲的徐姓男子與其小孩於本月10日下午在埔里鎮某夾娃娃機店內消費把玩機台,因不諳夾送規則且不知要連絡店家情況之下,以為有加送贈品,便將置放於機台上的贈品徒手拿走,事後卻遭業者提告,警方調解不成,26日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夾娃娃機業者事後向埔里派出所報案,指稱為刺激消費意願舉辦夾娃娃送贈品活動促銷,即在特定機台內夾到一定數量的娃娃,可任選機台上方1個贈品,並在機台張貼業者聯繫方式及註明該機台夾送(加贈商品)的規則。
業者後來發現贈品減少,經透過監視畫面查出,有一對父女在本月10日下午到店內把玩機台,且在未連絡業者情況下,將置放於夾娃娃機台上的2個公仔及1台電動遙控車共價值1500元的贈品拿走,並堅持提告。
警方通知徐男到場說明後,他表示因以為達到機台贈品規則門檻,才拿走贈品,經與與業者協調,賠償索求金額沒共識,業者堅持提告,警方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埔里分局呼籲,民眾於夾娃娃機店內消費時,要仔細觀看機台夾送加贈商品的規則,如不懂規則要與業者聯繫詢問,以免衍生爭議及糾紛。
圖說:不諳夾娃娃機夾送規則,顧客拿走贈品遭提告。(記者張良舜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