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享容器公司擴廠爭議,高等行政法院於9月26日裁定出爐,在行政訴訟終結前,聲請人林碩彥等8人提出大享容器公司停止動工執行獲准,林碩彥以新竹縣反污染要健康協會理事長(反大享擴廠自救會會長)發表四點聲明。(圖/林碩彥提供)
【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針對大享容器公司擴廠爭議,新竹縣政府今(2022)年3月提出抗告獲准,4月退回高等行政法院重審,高等行政法院於9月26日裁定出爐,在行政訴訟終結前,聲請人林碩彥等8人提出大享容器公司停止動工執行獲准,林碩彥也以新竹縣反污染要健康協會理事長(反大享擴廠自救會會長)對外正式發表四點聲明,林碩彥並強調,聲請人都是自行出錢出力向政府力爭保護環境生態,希望此案是最後生態犧牲者,公部門應讓環評委員會獨立自主正確執行專業。
▲針對大享容器公司擴廠爭議,高等行政法院於9月26日裁定出爐,在行政訴訟終結前,聲請人林碩彥等8人提出大享容器公司停止動工執行獲准,林碩彥以新竹縣反污染要健康協會理事長(反大享擴廠自救會會長)發表四點聲明。(圖/林碩彥提供)
竹北市市民代表林碩彥表示,大享容器擴廠計劃爭議逾2年時間,竹縣府於2020年7月20日第10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決議審查通過,新竹縣反污染要健康協會不服隨即於高等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聲請停止動工執行等兩訟。2022年1月,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動工執行獲准。2022年3月,新竹縣縣政府提出抗告獲准。2022年4月,退回高等行政法院重審。2022年9月26日,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在行政訴訟終結前,停止動工執行獲准。
林碩彥表示,其以新竹縣反污染要健康協會理事長(反大享擴廠自救會會長)發表四點聲明:
1.由法院再次裁定停止動工執行獲准,再次證明大享容器擴廠開發案具有爭議,讓居民處於洪災風險,其生命、身體健康及居住安全等權益將受有難於回復之損害。
2.新竹縣政府身為照顧人民的公僕,應與人民ㄧ起對抗不法,竹縣府卻於3月提出抗告,拿人民納稅錢請律師協助大享容器公司抗告辯護,新竹縣反污染要健康協會深表遺憾。在抗告期間冗長,消耗許多人力物力資源,該企業重啟開發至今,動工後造成生態難以回復之損害。
3.新竹縣政府應尊重人民的生存權與免於恐懼自由,該將有煙囪高污染的農地工廠,依據都市計劃、國土計劃的規範準則,用長遠的思考,妥善安排農地工廠的最終去處。而不是站在財團私利這邊,對抗自己的縣民。
4.希望此案是最後生態犧牲者,台灣的農地工廠的落日規定,低污染的農地工廠才符合此就地合法規定,公部門不應利用環評委員會是縣府官派的程序,企圖以合法表象掩蓋非法,應讓環境評估影響委員會,成為獨立自主單位,正確執行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