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永康分局轄區發生自小客車不明原因失控衝撞台電變壓器及變壓器水泥基礎台,經查,該起交通事故發生時間為111年11月2日3時許,發生地點在轄內大灣路962號前。
陳姓駕駛人(男,72年次)駕駛RBK-****號自小客車沿大灣路(東向西)直行不明原因失控撞臺電變電箱,導致變電箱爆炸及週邊(大灣路962號至大灣路968號)停電,分局除立即派員查處外,並同步聯絡臺電公司前往現場維修,臺電公司於今(2)日凌晨4時許前往現場維修,於5時復電。
經永康分局大灣所與交通分隊員警到場處理,陳姓駕駛人臉部、右膝有擦.挫傷,酒測值正常,肇事原因尚在釐清中;另發現陳姓男子所駕駛之自小客車內有安非他命吸食器與4包三級毒品一粒眠(經毒品初步檢驗呈三級毒品陽性反應),共計35顆(總重6.3公克),當場將陳男逮捕並查扣相關違法物品,全案依毒品罪嫌送辦。
永康分局呼籲:道路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守護,除防禦駕駛與精神狀況需要自我掌握外,若吸毒駕車亦會涉及毒駕重罰,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罰金,甚至因而致人死亡,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之重罰,民眾切莫以身試法,得不償失,永康分局將持續加強緝毒與違反道路安全之取締,以維護永康地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