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永康警凌晨接獲報案稱汽車旅館內遭人限制自由,大橋派出所員警火速派員前往處理,正巧在汽車旅館門口當場撞見正遭犯嫌強押外出領錢的被害人,員警機警上前攔查救護,並隨即至房間破獲該起『仙人跳』事件,當場將6名犯嫌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傷害、妨害秘密等罪逮捕依法究辦。
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27日凌晨3時許,接獲一名婦人電話報案,婦人稱兒子遭妨害自由在汽車旅館,歹徒要求匯款新台幣5萬元。大橋派出所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就在汽車旅館門口,撞見一名犯嫌正要陪同被害人外出至附近超商領錢,被害人在看到員警時,如見救命稻草,被害人不敢大聲呼救,但頻頻以手指向自己,此舉引起員警注意,上前攔下兩人,揭發整起案件。
該案經調查了解,被害人係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一名未成年女網友,相處過程中,女網友因電話費,向被害人借款6千元,被害人在催款過程,曾提出可以發生性行為還債,經未成年少女男性友人得知後,因而設局邀約被害人在汽車旅館。
被害人依約抵達指定地點,在與該女見面後,其他5名犯嫌立即到場,以引誘未成年少女開房間等理由毆打被害人,並強迫被害人自行手淫遺留跡證,企圖製造偽造性假象,而要求被害人支付新台幣20萬元和解金。
被害人為籌錢,打電話向姊姊求助,由姊姊匯款5萬元後,家人立即報案,通知員警到場救出被害人,並將6名犯嫌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傷害、妨害秘密等罪逮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分局長甘炎民表示:警方對於暴力犯罪,一定會嚴正執法,快速打擊犯罪,追究到底、絕不寬待,犯罪分子不要心存僥倖。也呼籲民眾網路交友藏有危險,見面應約在公共場所並找親友陪同,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走為上策或報案,以自我保護為原則,多一點小心,多一點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