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交通肇事 嘉義市新增9處路口科技執法 – 媒事 看新聞

防制交通肇事 嘉義市新增9處路口科技執法

防制交通肇事 嘉義市新增9處路口科技執法

〔記者呂明鴻/嘉義市報導〕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及改善用路人不良駕駛習慣,嘉義市警察局以111年交通事故碰撞構圖研析肇事因素,於111年9月底在嘉義市易肇事路口新增完成,設置9處科技執法設備,如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闖紅燈、轉彎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快車道違規右轉、左轉車未依規定駛入內車道及右轉車未依規定使出外車道等實施科技執法。

 

新增的9處路口科技執法計有文化路與民族路口、中興路與北港路口、北港路與友愛路及友忠路口、民生南路與興業西路口、民生北路與民族路口、民生北路與中山路口、林森西路與國華街口、林森西路與吳鳳北路口、吳鳳北路與垂楊路口等9處,將針對特別危害用路安全的行為,初期將以三個月的宣、勸導觀測,檢視設備全天候運行效果。

嘉義市警察局交通隊表示,經統計, 112年起執法取締以吳鳳南路快車道右轉違規最多,友愛、友忠、北港路多岔路口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次之,吳鳳北路與林森西路口闆紅燈再次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

 

市警局交通隊表強調,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另嘉義市吳鳳南路路口前方設置有引道及往垂楊路方向請行駛慢車道告示牌,提醒用路人設置有大型車除外禁止右轉標誌,呼籲民眾行經路口落實「安全駕駛」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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