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簡勻青報導】李小姐來電詢問,因工作關係搬家,收不到房屋稅單怎麼辦?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繳款書係寄送至納稅義務人指定之通訊地址,不一定是課稅房屋坐落或戶籍地,如納稅義務人通訊地址已變更,請於今(112)年3月31日前,透過網路、臨櫃或跨機關便民服務,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徙時,同時填寫「桃園市N合一跨機關便民服務申請表」,即可申請變更繳款書投遞地址,5月房屋稅開徵時繳款書即可送達至您申請的通訊地址,且申請一次即適用每年房屋稅開徵,如無變更則不須再提出申請。
稅務局溫馨提醒,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忘了變更通訊地址而漏接紙本繳款書,建議民眾可於房屋稅開徵2個月前,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 )點選常用服務「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項目,或地稅局線上申辦點選申請變更取消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及繳納證明( https://reurl.cc/NqqME9 )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每年將傳送電子化稅單至指定之電子信箱。
稅務局說明,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今(112)年起,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者將不再收到紙本繳款書,如您之前申請的電子信箱已變更,記得提出變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