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警快閃宣導行人優先行 加強執法取締 – 媒事 看新聞

白河警快閃宣導行人優先行 加強執法取締

白河警快閃宣導行人優先行 加強執法取締

(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為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警政署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為期1個月執行「全國同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專案,白河警分局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四大項重點違規項目,配合轄區內易肇事時段、路段及易違規路口,加強執法取締,改善用路環境,確保行人交通安全。

經統計分析今(112)年1至4月份,白河警分局轄主要肇事路段,白河區以中山路、國泰路及新生路段,後壁區以台1線、市172線及南78線路段,東山區以新東路、中興路及165線路段;發生時段則以8至12時及16至18時肇事頻率最高。鑑此,警方已規劃勤務加強執法取締,以保障用路人交通安全。

今(8)日上午白河警分局副分局長廖進添率同交通組組長林世宗等員與警察志工,手持宣導短語牌於白河區沿路踩街至人潮聚集路口,擴大實施路口禮讓交通安全宣導,向來往車輛宣導行人路權,提醒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及交叉路口時,請務必減速並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並同步針對路口各項違規行為加強執法,以達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的目標。

白河警分局指出,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最高處罰3600元。此外,若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或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最高處罰1800元。請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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