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繩至前東家欲犯案 警全員出動1小時公園逮回送辦 – 媒事 看新聞

男持繩至前東家欲犯案 警全員出動1小時公園逮回送辦

男持繩至前東家欲犯案 警全員出動1小時公園逮回送辦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黃姓男子(47歲、佳里區人)於28日上午8時20分穿著外套、口罩許進入民權路前東家老闆之油漆店內,並在借完廁所後趁機以手按壓被害人頭部且手中拿有塑膠繩,案經王姓被害人(男)機警掙脫後黃男即離去並由被害人報警;第二分局博愛派出所員警立即趕赴現場,為防止這種可能之傷人行為,由本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來調閱周邊監視器,掌握釐清其身分及逃逸行蹤;不到1小時員警在北區某公園內發現黃男躺臥涼亭內睡覺,且旁有逃逸所騎乘機車,乃立即將其調回調查;經出示相關影像事證,調查後將黃男依涉嫌強制罪、傷害罪等罪嫌調查送辦。

警方表示,黃男趁著上午店家剛開門即偽裝穿著外套並戴口罩前往多年前工作之油漆店內佯裝要購買油漆,並假意借廁所後,趁被害人不注意手持塑膠繩,從後方有按壓控制被害人頭部之行為;幸經被害人機警逃開並喝斥後,黃男即逃離現場。

第二分局博愛派出所長梁植森等獲報到場瞭解案情後,雖當事人無受傷或任何財損,但為防止黃男可能之傷人行為,也立即由本分局成立專案小組,也因油漆行店無監視設備,乃由員警廣為調閱周邊監視器釐清黃男身分動向;在1小時內迅速查明其身分及離開動向,並經員警廣為搜尋,也馬上在北區某公園內發現其身影及所犯案時所騎乘之機車,但當時所穿著外套及口罩均已為離去時丟棄;案經員警帶回調查並出示相關事證影像,全案調查後將黃男依涉嫌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調查送辦。

第二分局表示,本案獲報後員警迅速受理並積極展開調查,1小時內迅速將涉案對象帶回調查送辦,以防止有再犯行為;也提醒民眾對周邊可疑人事物要保有警覺,如有任何異狀均可立即來撥打110報案,警方也將立即到場查證處理。(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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