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於報載投標海軍「輕型巡防艦」案內容 台船澄清說明 – 媒事 看新聞

針對媒體於報載投標海軍「輕型巡防艦」案內容 台船澄清說明

針對媒體於報載投標海軍「輕型巡防艦」案內容 台船澄清說明

(今傳媒/記者楊德偉報導)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船公司,股號2208),針對網路媒體於(31)日報導台船公司投標海軍「輕型巡防艦」案內容,澄清說明如下:
一、台船公司自建廠以來已累積近120艘海軍艦艇建造實績。今年年初「輕型巡防艦」標案係參酌過去執行海軍艦艇設計及建造技術經驗,依要求條件全力完成廠商服務建議書參與投標作業。本案未能如預期得標,台船公司尊重評選委員之評選結果。
二、關於報導所指「台船送來的建造規劃書,每個項目說明的相當詳細與清楚,但都只有一項」,與事實並不相符。台船公司之投標作業均有完整的作業程序,尤其評估海軍造艦案時,為了滿足合約條件與規範要求,從國外技術合作對象、重要裝備輸出許可、裝備製造交貨期程、全案履約主要節點,於投標前均取得正式授權文件,及各種備案選項與整體風險評估,避免造成後續得標後履約爭議或建案延宕,進而影響國防戰力及兵力運用。以本案的主推進動力系統為例,台船公司即提出三種選項,排出優序供機關參考選用,以滿足合約交期與船艦性能。
三、國艦國造為政府確保國防戰力與國防自主的重要政策,同時提升國內整體造船產業的相關技術,台船公司祝福得標船廠取得本標案,並期待得標船廠依據合約決標文件與需求規範,如期如質完成本案,以壯大海軍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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