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時報吳冠賢/高雄報導】113年1月21日1時許,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所長陳宗靖、警員蔡仁旋於巡邏時,陳所長眼尖發現一名孫姓駕駛(30歲)開著一輛百萬賓士轎車,卻懸掛帶有2個櫻花圖案的車牌,上前攔查後,孫男辯稱係向朋友借車,對車況並不知情,遭警識破後始坦承使用偽造車牌,其因超速被吊扣車牌6個月,為了能繼續駕車上路,自網路購買假車牌,卻意外遇上鷹眼所長,秒被識破。
據了解,孫男坦承該車是自己所有,先前因超速違規遭吊扣牌照半年,但又想開車上路,才異想天開在網路上尋找客製車牌的網路賣家,請店家製作假車牌,僥倖開車出門自認不會遭識破。警方當場將孫男帶返所調查,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號牌罪」及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呼籲,使用偽造車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路上,最重可判一年徒刑,不可不慎。
男懸掛假牌車牌遭逮。(高雄市小港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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