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新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自113年3月1日起提高外國人在臺逾期居(停)留罰鍰金額後,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第一服務站統計,半個月以來已有3名外籍學生,因逾期居留遭裁處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不等罰鍰,雖然學生著急落淚,籌錢繳納罰鍰無助神情讓人不捨,但違法仍須付出沉痛代價。移民署呼籲,外籍學生:「務必留意個人居留證件效期」。
臺南市目前共有十幾所大專院校,共計超過2千名外籍學生在府城求學,本次修法提高逾期居(停)留裁罰基準後,最令人擔心對象就是這群經濟基礎還不穩定外籍學子,對他們而言,最高新臺幣5萬元罰鍰除了是筆龐大費用,若是在臺逾期居留超過29日,還得面臨先購買機票離開臺灣,之後再重新申請簽證來臺窘境,嚴重影響個人求學規劃,得不償失。
為守護外籍學子權益與荷包,臺南市第一服務站於政策上路前即攜手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前進校園積極宣導重要法規,並以中英文簡報搭配越南、印尼等國通譯人員同步翻譯,政策施行後仍持續與校方合作研議,如何強化提醒機制,近日前往嘉南藥理大學宣導,校方也相當重視,由副校長劉瑞美召集校內一級主管、系所老師及全校約250名外籍學生共同參與座談,大家一致目標就是妥善照顧這群在臺生活學子。
臺南市第一服務站主任林志鴻與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鑫基局長共同表示,外籍學生來臺就學人數穩定成長,照顧外籍學生並打造希望家園是政府努力目標,然而外籍學生也應隨時留意與自身權益相關規定,千萬不要因為疏忽觸法而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