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誤報頻傳 中市警五分局:做好這幾件事,別再把車「弄丟」 – 媒事 看新聞

烏龍誤報頻傳 中市警五分局:做好這幾件事,別再把車「弄丟」

烏龍誤報頻傳 中市警五分局:做好這幾件事,別再把車「弄丟」

今傳媒記者王于誠 報導】
日前臺中市北屯區警方於短短5天內接獲兩起烏龍機車失竊案,所幸員警獲報後,針對報案內容及車輛移動軌跡進行分析研判,積極排查各種可能因素,最終成功幫助民眾在附近找到丟失的車輛。

7月9日中午,一名邱姓男子(53年次)向警方報案,稱停放於北屯區松竹路與敦富路口的機車遭竊。邱男表示,侄子於今早將車輛停在寶雅停車場前的空地後,就搭乘捷運轉高鐵返回南部老家,並委託他把車騎回住處。為了方便取車,姪子將車鑰匙放在龍頭下方的置物格內。豈料,邱男到場後遍尋不著車輛,因此立即聯繫警方尋求協助。

由於車鑰匙被放在開放式的置物格內,即使該車僅停放一個上午,仍有遭竊可能性。警方不敢大意,立即啟動偵查作為,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過濾該車從早上至中午期間所有可疑的動態,並同步聯繫線上警網至停車地點周遭巡查。沒想到巡邏警網一下子就在附近的停車格內找到機車。原來,邱男姪子貪圖方便,將機車停放在私人土地內,因此遭人移到路邊停車格,才導致這場烏龍案件。

另一起則是發生在7月14日晚間,一名68歲張姓老翁向警方報案,表示前一晚(13日)23時許將機車停放在北屯區崇德十路一段與昌平東八路口。隔日一早取車時,卻發現機車不翼而飛,他於附近尋找了一整天無果,只好尋求警方幫忙。員警同樣利用監視系統追蹤車輛行蹤,發現張男的車輛自停放後,直至前往報案期間,均無移動軌跡,研判應非失竊。經警方陪同張男在附近仔細尋找,總算在350公尺外的路口發現他以為不見之機車。張男表示,停車地點四周都是雜草空地,實在分不清前一晚究竟將車停在哪個路口,幸好警方提供專業的分析見解,並耐心陪同他在附近成功找到車輛。

由於近期時常發生民眾忘記停放位置而誤以為車輛失竊的報案,警方呼籲,民眾停放車輛時應選擇適當場所,避免違停遭拖吊或是造成附近住戶、店家困擾。此外,提醒民眾應該習慣將車上鎖、拔取鑰匙,並記錄停放位置,以免愛車遭竊或出現找車困擾。警方表示,只有提高警覺並遵守停車規範,才能有效防範此類烏龍事件再度發生,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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