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鋰電池為目前電池主流,舉凡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滑板車、電動機車、電動汽車、行動電源、手機、筆電及電動工具等,皆須依靠鋰電池來供電,以維持運作,不僅國內經常傳出鋰電池自燃發生火災,連國外鋰電池造成重大災害之事故亦時有所聞,實在得小心謹慎使用。
日前於臺南市安平區發生一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停放於大樓地下室停車空間自燃起火案件。火災當時,地下室停車空間泡沫滅火設備自動啟動並發出警報聲響,值班人員獲知後撥打119報案,同時保全主任啟動地下室廢氣排放設備後進入地下室操作室內消防栓滅火,火勢在消防人員到達前即被泡沫滅火設備及保全主任操作室內消防栓撲滅,僅造成地下室輕微燒損,並未延燒鄰近汽車,亦無人員傷亡。
經消防局火災調查,發現係網路購買中國製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擅自改加裝鋰電池模組造成自燃起火,所幸大樓保全主任處置得宜及消防安全設備啟動,僅造成大樓地下室輕微燒損。
消防局說明,鑒於鋰電池經常發生火災,消防局提供下列建議,在您選購或使用時多加留心,以降低鋰電池火災風險:
1、網路購買微型電動二輪車或電器等含鋰電池模組產品,應確認符合臺灣相關法規,且設有據點可提供相關售後服務,切勿因便宜而忽略相關法規認證。
2、微型電動二輪車等含鋰電池模組產品,勿自行改造,請依據原廠手冊使用、保養,才能降低火災風險。
3、鋰電池模組充電處請勿放置可燃物,應選擇適當之處所充電,以避免當鋰電池「過充」或故障,發生爆炸自燃引起火災。
4、鋰電池模組,充電完成時,應拔除插頭及鋰電池,以避免當安全裝置故障或失效時,發生「過充」情形而引發火災。
5、閒置或損壞之鋰電池、鋰電池模組或鋰電池電器,建議收納放置於金屬容器或回收交由專業人員處理,切勿隨意放置或堆疊放置。
6、請選購具合格標章之鋰電池產品。
7、鋰電池模組,應避免摔碰或撞擊,尤其應避免穿刺,存放場所應避免陽光直射或高溫等環境。
8、一旦發現鋰電池模組有膨脹、變形或異常高溫時,請連絡原廠檢修,避免使用,並將異常鋰電池模組移置無可燃物之安全處所。
9、鋰電池相關產品發生火災,請撥打119報案,當火勢還小時可以初期滅火,建議以「水」來滅火(如室內消防栓、自來水管或容器裝水),持續對燃燒物進行澆水降溫,直到鋰電池完全反應完畢,火勢即撲滅。
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朋友,網路購買微型電動二輪車或電器等產品,應確認符合臺灣相關法規,且設有據點可提供相關售後服務;微型電動二輪車等產品,勿自行改造,請依據原廠手冊使用、保養,以防止鋰電池模組自燃起火。
消防局李明峯局長提醒大樓等相關管理權人,請妥善保養維護消防安全設備,而民眾之一般住宅場所請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早警覺火災發生,以達成減少火災、及早應變、避免傷亡及降低財務損失目標。(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