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糖)今(23)日回應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對彰化溪州森林公園旁台糖土地出租案的陳情。台糖表示,為了維護地方和諧,公司已於今年5月與承租戶達成協議,將租用面積從原本的5.93公頃縮減至4.15公頃。
台糖進一步解釋,在縮減的租用範圍內,如有涉及建築工事的林木,將會被完整移植至一旁退租的1.78公頃土地上。此外,台糖計劃與溪州鄉公所合作,由鄉公所代管並維護這片退租土地的綠美化,以提供當地居民一個休憩空間。面對環境團體的訴求,台糖呼籲該團體能夠回歸法制與理性討論。公司強調,希望在推動彰化地區發展的同時,也能兼顧環境的永續。
台糖指出,溪州糖廠於1953年停閉,相關製糖設施及辦公廠房也於1984年拆除,不僅無糖廠遺構建築,也非屬歷史文化景觀。後經政府於1999年間辦理市地重劃,縣府取得2.16公頃公園綠地(現為溪州森林公園),台糖分回溪州進樂段970地號等3筆5.93公頃的住宅區土地,歷經這些年的變遷,目前地上木已非原溪州糖廠之林木,且經縣府勘查後未列縣管珍貴樹木,台糖此刻將可用之地出租開發,是裨益地方繁榮的。
台糖強調,進樂段970地號等3筆土地於2022年11月合法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得標商除依申報地價總額10%繳納年租金外,台糖還收取20年權利金1.176億元,台糖依法活化土地,無該團體所述之情事及出售土地,實無法接受該團體所稱賤租或賣地之指責。近期地上權人進行整地,獲彰化縣政府認定無違反「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之使用管制規定,地上權人亦有依契約規定,提供所填土方之來源證明,確認無污染。未來台糖會善盡土地出租人之責,持續監督地上權人依照相關法令及契約規定使用土地。
台糖補充,2001年另有提供25公頃土地由縣府規劃開闢為溪州(花博)公園,而退租的1.78公頃土地,除了移植租地的樹木外,如無涉及建築工事之林木,其維護也由地上權人負責,不得伐除。台糖誠盼此事能就此結束,認為已有長期考慮到溪州林木扶疏與其落英繽紛之美,還同時兼顧了地方發展與創造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