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破「SCP」、「OAT」等偷拍及販售性影像犯罪集團,清查發現被害人高達863人,其中包括45名未成年,兩案共起訴6名被告,其中1名陳姓男子自2015年間起利用擔任補習班教師機會猥褻未滿14歲之少女,且在補習班廁所私自裝設秘錄器偷拍未成年學生、任職同事之性影像,並重製及以電腦合成不實性影像無償對外散布,清查被害人數達30人!
台中地檢署指出,為遏止不法集團散布販售未成年人性影像並從中牟利之惡行,保障民眾性隱私權,指派陳祥薇檢察官偵辦「SCP」、「OAT」社群犯罪集團,認定被告黃姓、廖姓、張姓、李姓、江姓男子等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315條之2第3項、第1項之製造、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片、第319條之1第1項之竊錄性影像、第319條之3第4項、第2項、第1項之意圖營利散布性影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4項、第1項之意圖營利製造兒少性影像、第38條第3項、第1項之意圖營利散布兒少性影像、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洗錢等罪嫌。
另案被告陳姓男子涉犯刑法第227條第2項之對於未滿14歲之少女為猥褻之行為、第228條第2項之利用權勢猥褻、第235條第1項之散布猥褻影像、第315條之1第2款之竊錄隱私部位、第315條之2第3項之製造、散布竊錄隱私部位影片、第319條之1第1項之竊錄性影像、第319條之4第1項、第2項之製造、散布不實性影像、(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第1項之製造兒少猥褻行為影片、第36條第1項之製造兒少性影像、第38條第1項之散布兒少性影像等罪嫌,陸續於今年11月7日、11日偵查終結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73萬6591元,兩案被害人合計達863人。
陳祥薇檢察官指揮中檢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刑事局、台中市警局、台南市警局成立專案小組,查獲Telegram之「SCP」、「OAT」社群上架販售性影像,於今年7月間發動搜索查扣密錄器等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黃姓、廖姓男子2人獲准。另指揮重案中心、刑事局、基隆市警察局7月間發動搜索查扣保特瓶、芳香劑造型偽裝之密錄器等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陳姓男子獲准,進而持續擴大偵辦。
偵查後發現,黃姓男子等人自2023年起在南投縣、臺中市等處之小吃店、桌遊店私自架設微型攝影機偷拍,受害人遍及全台,清查被害人數達833人(含未成年人20人、其餘813人為成年人),另追查「創意私房」社群被告陳姓男子自2015年起利用擔任補習班教師機會猥褻未滿14歲之少女,且在補習班廁所私自裝設秘錄器偷拍未成年學生、任職同事之性影像,並重製及以電腦合成不實性影像無償對外散布,清查被害人數達30人(含未成年人25人、其餘5人為成年人)。被告所為嚴重侵害被害人性隱私權,使被害人影像於網路空間不斷輾轉流傳,造成被害人難以磨滅之創傷。
台中地檢署指出,為完善保護性暴力之犯罪被害人,行政院推動跨部會合作之「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性暴力防制四法,本署將持續強力執法,嚴辦兒少性剝削犯罪產業鏈不法集團,保障被害人權益並防護民眾免於遭人偷拍之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