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薛秀蓮 / 台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日前獲報,轄內超商遭竊共損失新臺幣九千餘元,警方受理後追查發現係一名慣犯所為,遂持拘票將竊嫌緝捕到案,全案訊後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經查,該名竊嫌趁風雨交加的颱風夜裡,身著紅色連身雨衣、手持樹木斷枝扳開超商大門後入內行竊。經擴大調閱週遭監視器,鎖定該嫌為一名居無定所之竊盜慣犯,後續警方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核發之拘票前往查緝,順利將竊嫌拘提到案,並於其攜帶背包內查扣竊盜所得贓物充電線、傳輸線、充電器、藍牙耳機等,全案訊後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法網恢恢,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嫌,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而警方將不分財損多寡,積極偵辦是類案件,以守護社會治安、保障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