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民眾113年11月22日於社群媒體反映知名連鎖早餐店紅茶驚見蠟筆及夾子事件,因113年11月22日業者未營業,臺南市政府衞生局113年11月23日上午9時派員前往該業者食品作業場所稽查,經查係工作人員製作飲品過程未注意吸附在封膜機上方之「蠟筆及含磁鐵夾子」已位移,導致封膜過程機器將「蠟筆及含磁鐵夾子」打落直接掉入飲料內,現場稽查業者已將「蠟筆及含磁鐵夾子」放置遠離封膜機。
現場查核其食品作業場所,有多項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如無法提具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報告、食品從業人員配戴飾品(如手鍊、手錶等)及未配戴帽子、作業區發現員工水杯(壺)、冷(凍)藏冰箱無溫度記錄等缺失,已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倘屆期複查未改善,依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強調,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經常檢視食品製作過程,是否已採取有效防止金屬或其他雜物混入食品措施,以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