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觀點/成人色情平台「Fans17」涉兒少法負責人收押 律師:合意與否刑度有別 – 媒事 看新聞

法律觀點/成人色情平台「Fans17」涉兒少法負責人收押 律師:合意與否刑度有別

法律觀點/成人色情平台「Fans17」涉兒少法負責人收押 律師:合意與否刑度有別

色情平台 fans 17

【賴傳媒 蔡智銘/整理報導】高雄橋頭地檢署聯手市警方,近日偵破一個涉及多部兒少影片的成人平台「Fans17」,以兒少、成人、私密與偷拍等不法影片為主要內容,吸引會員付費牟取暴利,檢警逮捕6名涉案核心人員,其中包括知名社群「爆料公社」的葉姓負責人,以及監察人陳姓網紅「小哥哥艾里」,律師洪家駿指出,倘若與未滿18歲之人(兒童及少年),合意為對價之性交或猥褻,最重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有營利行為,最重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脅迫則最重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有營利行為,最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檢警調查發現,「Fans17」平台由蔡姓兄弟檔掌舵,利用網絡黑暗角落大肆牟利。檢警搜查中查扣現金高達6500萬元,並拘提嫌疑人、傳喚證人共8人到案說明。檢警發現,一名蔡姓現役軍人負責影片製作與上傳,而其餘員工包括葉姓、阮姓、蘇姓等人,以及路姓退役警官,分別參與影片審核、運營等工作。陳姓網紅則負責監察平台內容品質,為其運營提供技術支持。

洪家駿律師對此表示:
倘若與未滿18歲之人(兒童及少年),合意為對價之性交或猥褻,最重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有營利行為,最重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時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另外若與未滿18歲之人(兒童及少年),脅迫為對價之性交或猥褻,最重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有營利行為,最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同時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晉凱小學堂:
問:小哥哥艾里交保20萬元是否有罪?
答: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而目前小哥哥艾里有關本案涉及的情節還在司法偵查程序中,依照上開規定,仍推定為無罪,但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1-2條規定,雖然有羈押之原因,但認為無羈押必要的情況下,得逕命具保,也就是說,小哥哥艾里在目前偵查中,檢察官初步認定犯罪嫌疑重大,只是無羈押之必要,未來尚待偵查程序之調查,再決定起訴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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