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教產工會監督權之爭│蔡育輝:把關是議員 而非工會 – 媒事 看新聞

台南教產工會監督權之爭│蔡育輝:把關是議員 而非工會

台南教產工會監督權之爭│蔡育輝:把關是議員 而非工會

蔡育輝:工會幹部請假,需在授課之餘,教育行政監督權,是議員,不是工會。〈圖/蔡育輝議員提供〉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憲報導】

台南教師產業工會會務假引發基層教師大不滿,市議會臨時會今天進行二三讀會。蔡育輝表示,為讓學校預算順利動支,同意復議案修正版本。他強調,教育行政的監督權應該屬於議員,而非教師產業工會。學校預算附加條件要求工會幹部須在任課以外時間請會務假,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且學校核假須落實「事前審查、事後查核」原則,要求學校在114年7月31日前完成。

國民黨團長期接獲基層教師陳情,指台南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等幹部一個月僅上八堂課,卻領取八萬八千元高薪。議員們因此透過總質詢和記者會,關注教產工會幹部會務假議題。台南市議會特別邀請副市長葉澤山在大會報告處理情況。葉副市長說明,教育局等單位已與教產工會溝通,除要求請假需詳述原因外,也使其了解會務假監督機制。根據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和勞動部裁決書,教育單位擁有查核權。

蔡育輝指出,為糾正教師產業工會幹部長期假藉公會之名、行不上課之實,侵犯學生受教權和教學穩定性,特別提案「工會幹部不得減授課拿會務假」。他感謝議長邱莉莉等三十多位議員支持,強調這並非不給會務假,而是要求工會幹部應先完成教學工作,餘力才能請會務假參與工會事務,避免本末倒置。

蔡育輝表示,復議案修正版本獲大會同意附加條件:教師擔任產業工會理監事須依基本授課節數排課,不得減授節數;除理事長外,處理會務假須在任課以外時間辦理;核發會務公假方面,除理事長另有約定外,其他理監事每月最高不超過120小時。這些約定須於114年7月31日前完成。

蔡育輝補充,學校核給會務假須落實「事前審查、事後查核」原則:事前請假須敘明事由並提出依據,事後須主動提供會務佐證資料供校方保存。未配合提供會務假查核資料的理監事,所屬學校應立即與工會取消約定。全市工會理監事所屬學校若未於期限前完成這些條件,將不得動支該校預算。他呼籲教師工會幹部了解,不能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應依照工會法和教師工會施行細則行事,並尊重行政立法分立,因為教育行政監督權屬於議員,而非台南教師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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