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推動青農返鄉政策 113年市有耕地公告放租再加碼 – 媒事 看新聞

黃偉哲推動青農返鄉政策 113年市有耕地公告放租再加碼

黃偉哲推動青農返鄉政策 113年市有耕地公告放租再加碼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為落實臺南市長黃偉哲推動「新農人」及「永續農業」政策,同時提升市有耕地的土地經濟效益,地政局繼113年11月29日公告第1批放租土地後,再次加碼推出第2批耕地放租計畫。

此次放租共計48筆土地,分布於臺南市及嘉義縣,細分如下:仁德區2筆、永康區1筆、白河區2筆、安南區1筆、佳里區19筆、東山區1筆、後壁區2筆、柳營區1筆、麻豆區1筆、善化區1筆、新化區2筆、歸仁區9筆、關廟區2筆、下營區1筆、大內區1筆、山上區1筆,以及嘉義縣大林鎮1筆。其中,東山區有1筆面積超過6,000平方公尺的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後壁區則有1筆面積超過2,000平方公尺的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屬於較大面積土地,其餘多為200平方公尺以下的小面積土地。歡迎有志於農業生產的民眾、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農業試驗研究單位,以及有意擴大規模的鄰地使用人申請承租。

市長黃偉哲提醒,市有耕地依現狀辦理放租,地上物需由承租人自行處理。建議申請人於申請前,透過導航功能親自前往現場勘查土地地貌及周邊環境,評估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為便利民眾,地政局採用數位科技服務,提供Google導覽功能,並搭配QR-CODE及連結網址,讓您在家即可輕鬆選地、看地,享受更貼心的服務體驗。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放租土地僅能作農業或養殖使用,並符合農業及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規定,歡迎有意承租者,且符合臺南市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之7類資格的民眾或團體、機構,可於公告期間內向地政局或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相關放租資訊及規定可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公有耕地租約-最新消息」(網址:https://land.tainan.gov.tw/News.aspx?n=29792&sms=23409)查詢。
本次受理放租申請時間,自113年12月23日至114年1月22日止,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貼心提醒,民眾如有申請承租之需求,除向該局紙本遞件申請外,亦得郵寄通訊申請、或就近向放租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協助申請,避免交通往返,便利省時。(圖/ 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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