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屯區日前發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一軜自小客車從停車地點剛起步撞兩輛停路邊機車,警方連絡駕駛鄭姓男子到案,他表示因停車地點斜坡太滑,車輛自行往前滑行撞倒機車,不是因為自己駕駛不慎的關係,當時有下車查看車況,認為沒事所以扶起機車後就離去,警方則認為鄭男違規事證明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告發。
台中一名男子駕車起步撞倒兩輛機車,下車扶起後即落跑,被警方依肇事逃逸究辦。
台中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12月15日接獲報案,北屯區祥順路2段巷道內有機車遭撞擊,員警到場了解,報案人楊姓男子(21歲)及曾姓男子(21歲)均稱其機車早上有停妥,但下午要牽車時發現機車受損,且疑似有遭移動痕跡。經交通分隊警員吳政哲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一紅色自用小客車起步時有撞倒機車,駕駛座的男子下車將機車扶起後即駛離現場。
自小客車駕駛下車扶起被撞倒機車。翻攝畫面
吳員通知紅色自用小客車駕駛鄭男(27歲)到案,他表示,因車輛停放處為斜坡,雖然要開出時有倒車,但斜坡太滑,車輛自行往前滑行撞倒機車,不是因為自己駕駛不慎的關係,當時有下車查看車況,認為沒事所以扶起機車後就離去,也沒有報警或留下聯絡電話給機車車主。由於鄭男違規事證明確,吳政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逃逸者」告發。
自小客車駛離現場。翻攝畫面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有肇事情形時,請民眾務必在現場撥打110報警處理,別自認車損不知如何處理、不嚴重就自行離去,或有車損保險可以交由保險公司處理等,倘若未報警逕自離去不僅會罰款,還會遭吊扣駕照,得不償失。
台中市第五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藍維德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