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記者林偉呈高雄報導
鼓山分局於昨(28)日18時30分許接獲報案稱,在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何男(36歲)駕駛自小客車沿馬卡道路違規左轉華安街往西,與南向北運行之輕軌列車發生交通事故,現場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置,駕駛雙方經檢測並未發現酒駕情形,輕軌車輛亦於事發後10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
經查該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號誌指示左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2款:不依標誌指示轉彎,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警方依法舉發,詳細肇事原因仍須進一步調查釐清。因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範疇,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順暢甚鉅,警方亦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將何男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輕軌路段,應注意標誌、號誌規定,並依指示行駛,以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圖說-自小客違規左轉擦撞輕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