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時報常金海/高雄報導】鼓山分局於今(29)日20時許接獲報案稱,在翠華路與厚生路口,陳男(52歲)駕駛自小客車沿厚生路西向東直行闖紅燈,與北向南運行之輕軌列車發生交通事故,現場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置,駕駛雙方經檢測並未發現酒駕情形,輕軌車輛亦於事發後7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
經查該自小客車駕駛闖紅燈,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1條第1項:「行經有燈光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最高可處新臺幣10800元罰鍰,警方依法舉發。因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範疇,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順暢甚鉅,警方亦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將陳男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輕軌路段,應注意標誌、號誌規定,並依指示行駛,以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自小客違規闖紅燈擦撞輕軌。(高雄市鼓山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