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方慕辰/綜合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上發文說,公司潛規定是五點下班但是要自願留下幫忙到七點,不過有新人準時下班,讓大家都很不滿問大家能讓新人自願離職嗎,文章曝光後被罵翻。「奇文共賞」、「被奴役到神智不清」
網友在Dcard發文說,想讓準時下班的員工離職,並說明公司一直都有個潛規定,是就算到表定五點的下班時間,員工還是會默默繼續幫客戶處理問題,直到晚上七點才下班,然後這個時間沒有算加班費,因為是員工自願留下來幫忙,五點下班就去打卡,打卡後繼續做事,但公司有個員工時間一到就準時下班了,她是剛畢業的新人,「00後的都很敢」,她的理由說是要通勤,因為單趟通勤就半小時。
原po說當初面試時,老闆也知道她這個通勤問題,可還是錄取她,只是新人的第兩三個禮拜準時下班沒關係,她的能力也基本沒問題,就是公司的老闖跟同事漸漸看不慣她這樣,都已經進來工作三個月了,還在準時下班就讓人不高興,老闆是打算讓她滾蛋,可惜不能用她的能力不足或者莫須有的罪名在她身上,怕她去勞工局申訴,本來想以她准時下班,不能配合公司自主加班的理由,讓她離職,可是想一想這種理由好像也很牽強,想問問大家一個員工如果能力上沒問題,就只是準時下班不能配合公司加班,這樣讓她去自願離職會怎樣嗎。
網友看到後罵翻「怎麼覺得原po很像在寫反串文在黑公司」、「幹真的奇文共賞」、「1983的我,現在新公司也是下班時間到準時下班的,我不想當奴工」、「02年在這 電腦時間跳到18:00:00直接拎包走人超爽」、「這個叫做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被奴役到神智不清」、「工作最討厭這種自己奴出優越感還喜歡拖人一起奴的同事」、「拿多少錢 做多少事」、「不是,其他員工不逃是腦子有什麼問題嗎?」、「連三個月的資遣費都付不出來?公司可以包一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