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林千允/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雅區今(6)日清晨發生車輛撞擊行人事故,一名18歲女大生在行人號誌綠燈時穿越馬路,卻遭左轉車輛撞擊受傷,所幸經送醫後並無大礙。警方提醒,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應減速禮讓,以免發生憾事。
台中女大生遭左轉車輛撞擊受傷 駕駛最重恐罰3.6萬並吊照一年.(畫面翻攝)台中女大生遭左轉車輛撞擊受傷 駕駛最重恐罰3.6萬並吊照一年.(圖片翻攝)
事故發生於上午6時30分,地點在大雅區雅潭路四段與神林南路口。當時一名62歲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神林南路左轉進入雅潭路四段時,疑因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上有人通行,直接撞上正在穿越馬路的18歲李姓女學生。李女當場受傷,隨即被送往清泉醫院救治。
台中女大生遭左轉車輛撞擊受傷 駕駛最重恐罰3.6萬並吊照一年.(圖片翻攝)
警方到場處理時,對楊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並無酒精反應。目前警方已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以進一步釐清詳細案情。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將處以新台幣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年。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務必減速,隨時準備停車;行人過馬路時也應提高警覺,注意來往車流,確認安全後再快步通過,以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