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警員劉圳哲日前執行勤務時,發現1名男子騎乘機車遇警神情慌張且形跡可疑,機警的劉員遂上前向男子示意攔停,經攔停後將所騎乘機車置物箱開啟,發現其置物箱內放有各類洗髮乳、洗面乳等用品,男子表示這些清潔用品均是自己所有,惟對於購買來源卻支吾其詞交代不清,並說其已忘記東西到底是到何處購得的,並且無法出示購物發票等證明。
劉員於其手持當中的商品發現貼有商家標籤,經不斷向其告知,會請店家協助調閱監監視器影像查證,這時男子才有氣無力地緩緩向警方表示,整個車廂內的各種盥洗用品,都是在市區的一家美妝店所行竊得來的,然經以男子行竊所得物品標籤比對,遭竊商家多達4至5家。
此時犯嫌又向警方坦承說出自己因為這陣子都在外遊蕩,遊蕩期間都隨意以公園或是超商為家,也由於最近天氣炎熱,自己本身因為體質的習性關係,不喜歡身上有汗臭味,所以才會於到商家促足時,趁店內人員不注意店內置物架上的清潔用品竊取以為自己清潔使用,男子也因涉嫌觸犯竊盜罪,警方當場將犯嫌行竊所得物品查扣,並把人帶回所內訊問,訊後案依竊盜罪將嫌犯移請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