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宗義/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警員劉嘉航及蔡佳汶於107年4月5日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男子報案稱其手機遺失,警方立即前往現場了解。
警方到達現場發現該名男子一臉慌張不知所措,警方先安撫男子的情緒,然後詢問發生的經過,男子稱其於當日20時許在中山路火鍋店用餐結束與女兒講完電話後便返家,返家後欲從褲子口袋中拿出手機,孰不知反覆掏口袋依然找不到手機,十分著急認為在返家路途中遺失了,該手機陪伴男子歷經數年,雖手機款式並非現今主流,男子依然捨不得汰換,且該手機裡面有許多與家人的合照及老朋友的連絡電話。
警方於是陪男子沿線尋找,返家的路程也持續的撥打電話但均無人接聽,同時並調閱火鍋店內的監視器。經警方陪同蘇男到家時,於家門口傳來一陣震動及忽大忽小的聲音,四處查看後終於在窗戶的隙縫中找到該「遺失」的手機,蘇男再次看到陪伴多年的手機失而復得,臉上立刻展露出笑容並頻頻向警方致謝,感謝警方的細心和耐心,才能讓他最愛的手機回到身邊。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警察全天候全年無休地執行勤務,無非就是要維護治安良好、交通安全順暢。同時,亦會主動發現任何需要協助與服務的地方。警察在為民服務這方面,將會持續且不遺餘力地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