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宗義/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副所長蔡忠順及警員林峰生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其所經營幼兒園遭竊,警方到達現場後,報案人表示上班進入辦公室,見多數個抽屜東倒西歪,其中有個抽屜遭撬開破壞痕跡,警方初步研判竊嫌利用螺絲起子作為竊取的工具。
警方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及幼兒園所提供的監視器畫面便鎖定竊嫌,在警方加強查緝時,於隔日半夜接獲中山路的餐廳遭竊,警方到場後發現餐廳外留有一部黑色重機車,警方經監視器畫面比對,該竊嫌竊取手法相當熟練及一致,警方鎖定有偷竊習慣的黃嫌(男、民國73年次)。
過不久黃嫌因找尋其重機車,便主動至派出所詢問警方,最後黃嫌向警方坦承犯案,稱他因為沒有錢吃飯,才會趁半夜無人注意之際進入較少人的地方竊取財物,且黃嫌也向警方坦承還至某處餐廳行竊,因當時餐廳窗戶未關所以爬牆進入竊取財物,黃嫌為了躲避警方查緝雖戴口罩,孰不知此行為仍躲不過監視器及警方法眼,全案警方依竊盜罪將黃嫌函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防制竊盜是警察責任,除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外,也要呼籲民眾,多一分防範,就能避免受害,更希望藉由民眾自我預防犯罪意識的提升,使嘉義市續朝『安全』、『安心』、『安康』之三安城市願景邁進,使治安環境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