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巡佐王嚮堂及警員楊嘉哲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轄內保義路段時,看到一名男子臉色泛紅且行車搖晃,警方見狀立即將該名男子攔下檢查。
警方將男子攔下後,詢問是否有飲酒情事時,男子向警方表示自己是因為長期在日照下工作緣故才會臉色泛紅,並不影響行車安全,感謝警方的關心,但警方在男子解釋的過程中,早已聞到陣陣酒味,警方向男子表示已經有聞到酒味了,男子則向警方辯稱是口中嚼檳榔的味道,自己雖然在工地當鐵工,但相當安分守己並不會在工作中碰任何酒類飲料,更強調自己沒有酒駕前科。
警方隨即要向男子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時,再次詢問男子有無喝酒、有無需要漱口時,男子才坦承剛才與友人聚會氣氛甚歡,貪杯喝了幾瓶啤酒,飲宴結束後自認住處在附近不遠,便僥倖騎車回家,哪想到會被執行勤務的警方逮個正著。
經警方對男子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值為0.27MG/L,顯然已涉嫌公共危險罪。男子在製作調查筆錄過程中向警方表示自己感到相當懊悔,早知道就不抱著僥倖的心態騎車返家了,會把這次的教訓牢記在心中,以後再也不敢酒後駕車,全案警方訊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雖然我國施行酒後駕車行為處罰已多年,警察亦強力取締酒後駕車行為,但目前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將持續並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不應駕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