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暫時處分」最快2周後決定 下月6日言詞辯論 – 媒事 看新聞

憲法法庭「暫時處分」最快2周後決定 下月6日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暫時處分」最快2周後決定 下月6日言詞辯論

國會改革法案覆議失敗後,總統、監察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和行政院陸續聲請釋憲和提出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10日)下午就暫時處分部分進行準備程序。出席大法官們針對「總統若拒絕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立法院會否會反制總統人事權?」、「行政院為何一定接受可能違憲的法律?」和「藐視國會罪」提出詢問,立委黃國昌一一提出解釋,舌戰大法官。

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戰,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就暫時處分部分進行準備程序庭。賴清德總統由洪偉勝擔任訴訟代理人;監察院由秘書長李俊俋出席,訴訟代理人為李元德;民進黨立院黨團代表為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為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行政院訴訟代理人為陳信安教授、律師李荃和與賴秉詳。

關係機關立法院的代表是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國民黨推派的訴訟代理人是東吳大學教授陳清秀及前監委仉桂美。

在各方代表都表達立場後,輪到大法官提問。大法官呂太郎首先詢問,「依照憲法規定,如果行政院覆議不成功就要接受,但若這個法律被行政院認為違憲,是不是仍要接受?法理是什麼?」

立委黃國昌表示,行政權跟立法權在我國憲政民主的架構下彼此之間互動的時候,最重要的依據就是憲法,當行政機關對於立法機關所提出來的法案窒礙難行的時候,憲法提供了一個兩院之間互動的紛爭解決機制,而這個機制必須要在憲政民主的架構下,在責任政治的原理裡面,分別由行政機關跟立法機關各自去承擔政治責任,因此我們主張這一件事情是屬於憲法保留的範疇,對於行政院而言,當覆議失敗了以後,就必須要接受結果。

大法官尤伯祥則詢問,「若總統拒絕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回答,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前,立法院是否會反制總統人事權?這攸關憲法法庭考量有無符合暫時處分的急迫必要性」。

立委黃國昌表示,立法院還沒邀請,因此無從得知賴總統會不會來,目前也不知道怎麼邀、來了要做什麼,而且從沒說過總統要「即問即答」,但總統不來,「立法院什麼也不能幹」。至於是否反制總統人事權?黃國昌說,目前在立法院的人事案就是NCC委員,只要行政院長說和蔡政府時期行政一體,負責任的幫4名被提名人背書,民眾黨團馬上支持實質審查。

大法官朱富美則針對藐視國會罪部分詢問,「藐視國會罪在外國確實是有立法,也是有刑責的規定,我要請教的就是說,我們國家的公務員在立法院有這樣的虛偽陳述是否馬上可能面臨處罰?還只是一個危險犯的抽象概念?」

立委黃國昌表示,目前藐視國會罪跟美國法和德國法的規範相比,我們的成立要件絕對要比這兩個民主先進國家完整,這次國會改革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取得正確資訊,因為這攸關未來國會的立法依據,我們都希望在正確的資訊下做決定。

黃國昌說,前一陣子在美國國會進行聽證會的時候,在討論那些網路社群的平台,所有的大老闆全部坐在美國的參議院前面,舉手宣誓他們所說的都是真的,因為這些資訊可以讓立法者做出影響深遠的決策。

立委翁曉玲也表示,此法案不會造成人民基本權利任何重大損害,即使有處罰說謊的官員與義務人,也並非不可回復,當事人仍可打行政訴訟尋求法律救濟,且總統、政院、監院都有法律防衛能力,可避免自己職權受到侵害,沒有暫時處分的急迫性和必要性,且有其他手段可以防免。

翁曉玲認為,國會改革法案對人民權利的侵害及不可防免性,目前都只是憑空想像,目前沒有任何人民被國會立案調查,立法院即將休會,9月1日才開議,不會展開國會聽證調查權,總統也已表明不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

今天憲法法庭準備程序歷時近3小時結束,預計一到兩周後,憲法法庭就會針對暫時處分部分做出決定,而8月6日將針對釋憲部分進行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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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聞來源 憲法法庭「暫時處分」最快2周後決定 下月6日言詞辯論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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