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騎士醉駕遭警察攔截|酒測值超標被送辦 – 媒事 看新聞

電動滑板車騎士醉駕遭警察攔截|酒測值超標被送辦

電動滑板車騎士醉駕遭警察攔截|酒測值超標被送辦

中二所副所長江秉鴻說明。(記者薛秀蓮翻攝)
中二所副所長江秉鴻說明。(記者薛秀蓮翻攝)

【警政時報 薛秀蓮 / 台北報導】

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員警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見一男子違規在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遂將其攔查,當場查獲其涉嫌公共危險罪,隨即帶返所偵辦。

男子在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記者薛秀蓮翻攝)
男子在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記者薛秀蓮翻攝)

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員警於本(7)月11日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經民生東路一段附近時,發現有一男子在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因現行國內交通法規,電動滑板車不得於道路上行駛,隨即攔查關心,過程中發現陳姓男子面有酒容,疑有酒駕之虞,警方經以感知器測試有酒精反應,據了解陳男在民權東路附近朋友家飲酒,飲用約2杯威士忌後,騎乘電動滑板車返家,惟不知電動滑板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不得酒後駕駛,經進一步檢測,酒測值高達0.33MG/L已超過法定標準值,依法帶返所偵辦。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交通法規,電動滑板車不得於道路上行駛。(記者薛秀蓮翻攝)
交通法規,電動滑板車不得於道路上行駛。(記者薛秀蓮翻攝)

中山分局呼籲,電動滑板車是靠電力驅動,故屬於刑法「動力交通工具」的範疇,酒測值如超過0.25 Mg/L,警方可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目前如於道路上使用電動滑板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5項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或使用。提醒民眾勿違規使用及酒駕,以保障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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