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宜蘭某醫院春節期間,一名女子吞食安眠藥又喝酒在醫院急診室咆哮醫護人員,雖警方快速制止並由醫院將該女子完成治療後由友人帶離醫院,但女子已違反醫療法遭罰。
春節期間,有一名女子先吞下安眠藥再喝酒,經友人送醫院急診,但在治療時該女子情緒激動咆嘯、謾罵並向醫院人員丟擲物品行為,顯已違反醫療法規定。
衛生局長劉建廷表示,除對春節期間堅守岡位醫護人員表示感謝外,也對該女子行為嚴厲譴責不良示範。
衛生局對於醫院暴力事件,於103年3月制定處理暴力事件的標準流程,並於每年辦理醫院急診暴力演練,若遭遇暴力攻擊時,第一步是閃躲、拿手邊的東西阻擋,接著離開現場、大聲呼救、報警,並留存監視錄影的畫面、驗傷等證據,同時通報主管,及衛生局因應。
劉建廷呼籲,民眾就醫時,應保持理性及耐性,勿對辛苦的醫護人員做出言語與肢體暴力,依據醫療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規定者,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或制止;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檢察官偵辦,否依同法106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當醫護人員有安全的醫療環境,民眾才有安全的就醫品質,請大家共同創造宜蘭縣良好的醫療環境